进口计量器具是指企事业和个人进口以销售为目的的计量器具,以及外商通过外贸或其它途径在我国销售的计量器具。近年来进入我国市场的大部分为量程宽的大口径水表、计量等级高的容积式水表。对进口水表的管理主要有:
1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内的计量器具,应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型式批准。属进口的,由外商申请型式批准;属外商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由外商或其代理人申请型式批准。
2临时型式批准
对于进口计量器具的一些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办理临时型式批准,待条件成熟后再做型式评价。这些情况包括:①展销会留购的;②国内急需进口的;③销售量极少的;④国内暂无定型鉴定能力的;⑤其它特殊需要的。办理临时型式批准应向当地省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地方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递交进口计量器具临时型式批准申请表和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包括:①型式批准申请书;②计量器具样机照片;③计量器具技术说明书。
3检定
在销售进口水表前,订货单位应向所在地的省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接受申请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指定计量检定机构及时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方能销售。申请水表检定时,应当递交①进口计量器具检定申请表;②水表技术说明书(含中文说明);③使用说明书;④《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