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人员:初装表必须进行检测 水务公司:初装表不该由水务公司送检
核心提示:4月20日,我市某楼盘安装的138块水表,因安装前未进行检测,被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查封。随即,质监部门对我市部分新小区进行了调查,发现近几年,我市水务公司安装的水表,安装前全部没有进行送检。对此,市水务公司认为,初装表不应该由他们进行送检,且检测费用也太高。
市民反映:水表转动有异常
近段时间,计量所接到某小区居民反映称,他们怀疑自家的水表走动不正常,想咨询该如何处理?接到反映后,计量所工作人员赶到居民家中进行了查看,发现这些表在安装前都没有进行检测。
据小区居民称,她家的新房装修后一直没人住,水表却显示用了10吨。无奈之下,她找来了自来水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小区物业,发现,家里的水龙头全部关闭后,水表仍会转。经自来水公司同意,她将水表拆了下来,送到了计量所。同时,买了一块新表安装,没有出现异常。
据计量所工作人员介绍,4月6日至9日,他们检测了两块水表,误差值分别为1.1%和2.0%,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在正常范围之内。
计量人员:初装表须进行检测
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计量所工作人员对我市部分新小区进行了调查,发现,近两年初装表,在安装前都没有进行检测。4月20日上午,质监局组织稽查支队和计量所工作人员对滨江路某栋在建楼房进行了检查,发现该栋楼安装的138块水表全部没有进行检测,即对水表进行了查封。一名安装人员称,他们根本不知道安装水表前还要进行检测。
稽查支队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根据1991年10月1日实施的《江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直接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表、水表、煤气表、流量计、出租车计价器、燃油加油机、电话计时计费器等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应当经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但近几年,我市水务公司安装的水表全部没有进行检测。
水务公司:不应该由他们送检
对于质监部门的意见,水务公司持相反的看法。他们认为,初装表不应该由水务公司送检。因为,目前我市使用贸易结算水表的单位除水务公司外,另有物业、房产商、其他企事业单位等,而质监部门将使用贸易结算水表使用者指定为九江市水务有限公司,误将他们公司对水表的管理权限扩大,易引起法律纠纷。
据悉,每检测一块水表需要30元。水务公司认为,一块普通新水表的价格仅30多元,而一块水表的强制检定费用却高达30元,收费太高。即使深圳这样经济发达地区一块水表的强制检定费也不过5元,国家发改委、财政局、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168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计量检定收费的通知》明确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计量检定收费标准,不得超过《通知》中同类项目收费标准的70%,并分3~5年逐步调整到位,而九江对水表强制检定费却采用国家最高标准。